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五十六章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2011-06-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五十六章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政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