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组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部分直属高校
2014-07-04

种好责任田 守好主阵地 持续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教育部党组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部分直属高校

  7月2日,教育部党组约谈部分直属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听取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会议。他强调,各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要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自觉把思想及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坚持把事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坚持协同推进,确保学校党委自觉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确保学校纪委充分发挥好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袁贵仁指出,中央多次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要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大力发扬“讲认真”精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袁贵仁强调,高校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落实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管理责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今后对高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纪委监督执纪不严的,都要追究领导责任。
  袁贵仁强调,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高校党委、纪委要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改起,以扎扎实实的新成效打消疑虑、兑现承诺、取信于民,以良好的作风带校风、促学风。各学校要制订解决本校“四风”问题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用车、出国(境)等具体执行标准,并主动接受师生监督。今后发现明显违反八项规定和党的纪律的,不论是谁,一旦查实,要点名通报、严肃处理。
  袁贵仁要求,要加强业务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高校党委和纪委要督促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院系切实负起业务监管责任,加强对招生考试、选人用人、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财务管理、基建工程、资产管理等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的监管。要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真正实现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围绕正在进行的大学章程建设,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和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高校党委要大力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行职责,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部领导杜玉波、王立英、杜占元、林蕙青出席会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天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党委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南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纪委汇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并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教育部党组将分两批对75所直属高校进行约谈。

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