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通知
(纪监发〔2012〕2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提升有效预防腐败能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科学研究院、校区发展与基本建设处、计财处(招投标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公司等6个二级单位和工学院所属相对应的有关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各试点单位建立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为学校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最终实现学校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生办学、科研经费管理、学术诚信、资产管理、校办产业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各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全面覆盖,构建具有学校特点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三、工作原则
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分级管理、责权明确、突出重点、全面防范的要求,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内部防范与外部监控相结合、事前预警防范与事中事后处置相结合、专防专控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纪委组织协调与单位具体负责相结合,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形成内控防范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四、工作内容
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面,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防控措施,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综合管理机制。
五、工作步骤与方法
(一)宣传发动(2012年3月8日-3月31日)
各试点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广泛思想动员,使干部职工了解风险管理知识,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参与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排查廉政风险(2012年4月1日-5月31日)
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查找廉政风险。一是查找岗位风险。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分析查找个人思想道德、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岗位风险。二是查找内设机构风险。组织内设机构分别查找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其中查找业务流程风险还要绘制业务流程图,并标示存在或潜在廉政风险的环节。三是查找单位风险。重点查找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同时按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程度确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分别填写《廉政风险排查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科室)》、《廉政风险排查业务流程图》、《廉政风险排查表(单位)》,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确定后,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纪委办公室。
(三)制定防控措施(2012年6月1日-6月31日)
各试点单位对照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制度防控、体制机制防控、科技防控体系。填写《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表》,于2012年6月31日前报纪委办公室。
(四)实施防控管理(2012年7月1日-10月31日)
学校和各试点单位强化管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适时将防控措施固化为反腐倡廉制度,着力形成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同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其他科技手段,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和过程控制。根据情况变化、动态管理需要或学校要求,试点单位可重新调整并填写《廉政风险排查表》,进入新的廉政风险防控周期。各类表格于2012年10月31日前报纪委办公室。
(五)总结考核(2012年11月1日-11月30日)
学校对各试点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引导提高。考核工作可与单位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各试点单位全面总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填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表》,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纪委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试点单位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廉政风险防控与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权力运行结合起来,与深化办事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结合起来,与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通过扎实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到位、防控机制运转有效。
(二)把握工作重点。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岗位人员。重点领域是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和学术诚信。重点任务是前期着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中期着重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后期着重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预警处置、动态管理、检查评估机制,通过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单位、科室和人员及时予以警示和处置,并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学院所属相对应的有关部门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由工学院党委根据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开展,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地址:行政楼A-608室;联系电话:84396827;电子邮箱:nj2003@njau.edu.cn。
附件:
1.廉政风险排查表(岗位)
2.廉政风险排查表(科室)
3.廉政风险排查表(单位)
4.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表
5.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表
6.廉政风险排查业务流程图示意图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纪委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