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2013-10-14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校园廉洁文化
活动周”的通知

(纪监发〔20132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中国梦廉洁情”为主题,旨在从学校师生视角倡廉洁、行勤俭、树清风,推进校园廉洁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培育引领廉荣贪耻、俭荣奢耻的校园文化和社会风尚,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师生树立节俭廉洁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131015日至11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廉政书法比赛。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

(二)开展廉政绘画比赛。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漫画。

(三)开展廉政节目创作与表演活动。包括歌舞类节目和语言类节目。

(四)评选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创新项目。除上述活动外,各单位还可集中12周时间,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参观展览、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影视展播、诗文创作等活动,并对有特色的廉洁文化活动进行总结,形成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参加学校评选。

四、活动要求

活动周采取全校统一组织与各单位自主开展相结合方式进行。学校层面活动由校纪委牵头组织,党委宣传部、团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于1028日前完成。单位层面活动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组织,于1115日前完成。

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文化活动,在全校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活动周的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推动廉洁文化进校园,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力求通过本次活动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组织评奖

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单位遴选优秀的廉洁文化作品,整理创新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纪委办公室。学校将对报送作品、申报项目进行评选表彰,并选送优秀作品、创新项目参加省教育厅评选活动;对组织活动周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数量:各单位报送书法、绘画或表演类作品12件,创新项目申报材料1份。

(二)报送要求:报送作品必须是本单位干部、教职工或学生自创,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各单位对报送的作品要严格把关,推选出真正优秀的作品。

书法类、绘画类作品均不需装裱;绘画类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其中漫画作品为16K大小。表演类作品须录制成DVD格式光盘,参演人数和演出时长等要求请向纪委办公室咨询。申报创新项目要体现特色、富有新意;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名称、申报理由(指导思想、主要工作思路及措施、具体实例及成效等,字数在3000字以内)。表演类作品仅需报送光盘版,其他类所有作品、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所有作品须于作品背面或光盘封面注明单位、名称、类别、作者和联系电话。

(三)报送时间:20131118日前。

(四)报送地点:纪委办公室。地址:行政楼A608室;联系电话:84396827;电子邮箱:nj2003@njau.edu.cn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纪委

201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