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2012-10-12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党发〔2012〕68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江苏省委推进惩防体系“5+1”文件精神,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廉洁文化展演竞赛创作活动。各单位集中1至2周时间,开展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参观展览、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影视展播、作品创作等活动。
  (二)开展廉洁教育书籍阅读征文活动。学校已组织一批廉洁教育读本,于近日发放到各单位,各单位组织干部师生阅读并撰写读书心得,开展征文活动。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对照反面典型,开展自查自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在警示教育活动现场对党员干部提要求。
  (四)申报廉洁文化创新项目。各单位对在活动周期间开展的廉洁文化特色活动进行总结,形成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参加学校评选。
  三、活动要求
  活动周采取全校统一组织与各单位自主开展相结合方式进行。学校层面活动由校纪委牵头组织,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于10月28日前完成。单位层面活动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组织,于11月15日前完成。
  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文化活动,在全校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活动周的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推动廉洁文化进校园,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力求通过本次活动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组织评奖
  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单位遴选优秀的廉洁文化作品,整理创新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纪委办公室。学校将对报送作品、申报项目进行评选表彰,并选送优异作品、创新项目参加省教育厅评选、结集出版活动;对组织活动周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数量:各单位报送警示教育讲稿1篇,干部教师读书心得2篇,学生读书心得1篇,创新项目1个。其中读书心得多报不限。
  (二)报送要求:报送作品必须是本单位干部、教职工或学生自创,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作品须注明标题、类别、作者和单位。各单位对报送的作品要严格把关,推选出真正优秀的作品。申报创新项目要体现特色、富有新意;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名称、申报理由(指导思想、主要工作思路及措施、具体实例及成效、主要社会评价等)。所有作品、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报送时间:2012年11月16日前。
  (四)报送地点:纪委办公室。地址:行政楼A-608室;联系电话:84396827;电子邮箱:nj2003@njau.edu.cn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