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2-06-20

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党发〔201238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直属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教监厅函[2012]5号)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学院、各单位根据《南京农业大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党发[2011]69号)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情况;领导班子研究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决策过程的情况;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检查的组织

检查工作由校纪委、监察处组织实施。成立督查组。

组长:盛邦跃

成员:尤树林、刘营军、闫祥林、王春春、张兵、刘兆磊、吴群、张维强、胡正平、景桂英

督查组设办公室,挂靠纪委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尤树林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

各学院、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向纪委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报告。

组织部、人事处、计财处、教务处、科学研究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校区发展与基本建设处等党政职能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学校全局的高度,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还要就与部门、单位职能相对应的学校层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送纪委办公室。

(二)抽查阶段(9月上旬)

学校督查组对部分学院、单位进行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学院、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到位。学校将把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迎接教育部检查准备工作。9月中旬,教育部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部属高校进行抽查。各学院、各单位要提前准备,做好与迎检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整理工作。

(三)各学院、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请于74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有关总结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纪委办公室(地址:行政楼A608室;联系电话:84396827;电子邮箱:nj2003@njau.edu.cn)。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