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纪监发〔2015〕7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教育部召开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视频会要求,现就我校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设立“小金库”行为,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工作原则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重点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
严肃纪律,依规办事。严肃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内容
各单位对2014年9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自查自纠。学校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研究制定进一步检查、治理措施。对自查工作不力、应发现而未发现“小金库”问题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纠正的,顶风违纪设立“小金库”的,坚决追究责任。
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全面覆盖,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必须主动整改,立即纠正。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于担当、勇于纠错。对设立的“小金库”,须于12月30日前将账目明细交纪委办公室,并联系计财处,将本金、利息交计财处指定账户。各单位须填写《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30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行政楼A-608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nj2003@njau.edu.cn。
联系电话:纪委办公室 84396827。
计 财 处 84399017。
附件:1.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填表说明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纪委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