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禁教师违规收礼“六条禁令”
2014-09-02

  

 

 

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礼六条禁令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来源: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